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附民字第8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附民字第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07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87號原告 蘇美蓉 被告 楊宏文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102年度易字第220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簡源希
法官羅國鴻法官游秀雯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玲誼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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