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司催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催字第83號聲請人太禾興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延平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提出之聲請狀底漏未簽章,請提出蓋有聲請人簽章之聲請狀底頁。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顏志妃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司催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催字第83號聲請人太禾興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延平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人提出之聲請狀底漏未簽章,請提出蓋有聲請人簽章之聲請狀底頁。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顏志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