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4年上易字第2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0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上易字第260號上訴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法定代理人 洪寶川 上訴人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法定代理人 朱凱生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志澄 律師複代理人 林美伶 律師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李韶生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1月9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黃嘉烈
法官王聖惠法官周美月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1月10日
書記官陳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