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3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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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3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336號上訴人即被告 許勝凱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陳清文 間因本院109年度訴字第336號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民國109年5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45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萬3,03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王淑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書記官方秀貞

歷審裁判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訴 字第 336 號判決(109.05.28)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訴 字第 336 號裁定(109.06.23)【本件裁判書】
  •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9 年度 上易 字第 251 號裁定(110.02.18)[撤回上訴]
  •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9 年度 上易 字第 251 號裁定(110.03.16)[撤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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