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司催字第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催字第209號聲請人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甲○○上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聲請人補正股票掛失通知書正本。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智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書記官陳進楷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司催字第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催字第209號聲請人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甲○○上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聲請人補正股票掛失通知書正本。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智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書記官陳進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