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12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1286號聲請人 張文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77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且該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8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黃珮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
書記官黃俊霖附表:113年度除字第12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亞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0110002亞洲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