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司拍字第6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1年度司拍字第688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黃松傑 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聲請人法定代理人已變更,請補正正確法定代理人姓名及聲請狀底簽章。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司拍字第6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1年度司拍字第688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黃松傑 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聲請人法定代理人已變更,請補正正確法定代理人姓名及聲請狀底簽章。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