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重訴字第3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重訴字第302號上訴人 洪信田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109年度重訴字第302號拆屋還地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7,954,25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55,07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民事第六庭法 官張茹 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書記官黃振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