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2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292號原告丁○○訴訟代理人 林耀立 律師
一、原告與被告甲○○等因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正被告丙○○、乙○、 杜珍尼 為 林錦祥 之繼承人之證據,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7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寶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
書記官謝至菁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2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292號原告丁○○訴訟代理人 林耀立 律師
一、原告與被告甲○○等因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正被告丙○○、乙○、 杜珍尼 為 林錦祥 之繼承人之證據,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7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寶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
書記官謝至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