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247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24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2479號聲請人 王品皓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棠葳有限公司張汝宜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相對人棠葳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請提
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確認張汝宜是否為本件相對人?並確認張汝宜之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