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水土保持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2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湯素娥被告哖冬鈴被告蘇雅娟被告楊佳玲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黃益茂
法官張國隆法官張雅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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