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0年訴更一字第13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1日
裁判案由:有關人事行政事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0年度訴更一字第13號原告 張家偉
徐國堯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戴敬哲 律師複代理人 高鈺婷 律師被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代表人 王志平 訴訟代理人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 黃錦先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人事行政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法官孫國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書記官周良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