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交抗字第9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7年交抗字第9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7年度交抗字第866號
97年度交抗字第873至926號抗告人即原處分機關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受處分人甲○○上列抗告人因受處分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交聲字第733號、第736至789號,中華民國97年6月9日裁定【原處分案號: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7年4月8日北市裁二字第裁22-ZAQ033199號等55件(詳如附表「裁決書字號」欄所載)】,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理由
一、原裁定略以:受處分人甲○○所有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先後於附表編號1至55所示之時間、地點,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因未扣款繳納通行費,經依「交通○○○區○道○○○路電子收費申裝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規定,通知受處分人應於民國96年10月25日前補繳,受處分人仍未依限補繳,因而為警製單逕行舉發,原處分機關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裁處受處分人如附表所示之罰鍰。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前段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3個月不得舉發,觀諸附表所載之違規時間,均在96年9月間,然舉發單位遲至97年1月22日始製單舉發,有各該舉發通知單在卷可憑,足見原舉發單位之舉發顯已逾越法定期間,依法自不得舉發,因認原處分機關仍科以裁罰,顯有違誤,爰將原處分撤銷,改諭知甲○○不罰云云。
二、抗告意旨則謂:一般車輛行經高速公路收費站未依規定繳費,固以通過收費站之時間為違規行為時點,惟電子收費車道,屬無人收費車道,為避免偶因系統故障等非可歸責於用路人之事由致使用路人無端遭罰,乃另設有欠費追補期限的緩衝機制,是對於未依規定繳納電子收費車道通行費之用路人,應以補繳期限終止日之次日,為違規行為成立之日,始為妥適,從而受處分人未依限於96年10月25日前繳納通行費,舉發單位於97年1月22日製單舉發,尚未逾越3個月之法定舉發期限,原裁定誤認已逾法定期限一節,顯有未洽,為此提起抗告云云。
三、經查:㈠按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其舉發與處罰之
執行,倘未有期限之規定,易使法律關係遲不確定致生法秩序不安定之結果,故該條例於第90條前段明文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3個月不得舉發,所謂之「行為」,當指違規行為而言。又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不依規定繳費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固定有明文。然高速公路收費站,除一般設有專人收費之車道外,尚有無人收費之電子收費車道,裝設電子收費系統之駕駛人確實有可能因一時疏忽或系統故障等情形而未能正常扣繳通行費用,此顯與於專人收費車道故不繳交通行費之情形有異,如均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科處罰鍰,於某些不可歸責於駕駛人之情形,恐對使用電子收費系統之駕駛人失之過苛,是公路法第24條乃特別明文將徵收通行費之作業程序、收費方式等事項授權由公路主管機關訂立「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交通○○○區○道○○○路局電子收費申裝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對於裝設電子收費系統之駕駛人,未能於行駛通過應繳費公路之當時即時扣款者,於該注意事項第13點、第17點特別增設尚應踐行「製發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之程序,亦即明文規定除應將該駕駛人車輛之車種、牌照號碼、通行時間、地點、行駛方向等予以記錄並照相或錄影存記外,並應於查明車籍資料後,製發「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通知駕駛人應依「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所列金額及繳費期限完成補繳通行費並加收作業處理費用,逾補繳期限截止日未繳納者,方依法舉發。換言之,對於使用電子收費系統之駕駛人,其收費之作業程序及方式設有特別之規定,是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時,其所指「不依規定繳費」,自包含上開注意事項第13點、第17點所特別增設之規定,尚與單純使用專人收費車道應「即時」繳交通行費而故不繳交之違規情形有別。
㈡受處分人所有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先後於附表編號1
至55所示之時間、地點,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因未扣款繳納通行費,經依「交通○○○區○道○○○路電子收費申裝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規定,通知受處分人應於「96年10月25日」前補繳,受處分人仍未依限補繳,因而為警於「97年1月22日」分別製單逕行舉發等情,有各該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等件在卷可稽,是受處分人未依規定於「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上所載之期限內完納通行費,從形式上觀之,能否謂已逾3個月舉發期限?即值商榷。惟觀諸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97年4月29日函覆:當月發生欠費,補繳通知單約於次月下旬產出並掛號寄送,補繳通知單掛號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於96年10月8日投遞成功、000000-0000000000000於96年10月23日投遞成功等語。然補繳期限既均為96年10月25日,何以需分2次投遞?又為何卷附「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上所載之補單日期為「97年2月20日」?上開「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是否均經合法送達予受處分人?亦有可疑。再者,對於車上設備未能正常扣款之情形,是否均係可歸責於受處分人之事由?何以卷內未見有附表編號五所示違規行為之舉發單等諸節,同有未明之處。是抗告人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為兼顧受處分人審級利益,自應由本院應將原55件裁定均撤銷,並發回原審詳予調查後,另為適當之裁定。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6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呂丹玉
法官李麗玲法官林恆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陳盈璇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附表:
┌──┬──────────┬──────────┬─────────────┬─────────┬─────────┐│編號│裁決書字號│違規時間│違規地點│違規事實│罰鍰金額(新台幣)││││││││├──┼──────────┼──────────┼─────────────┼─────────┼─────────┤│一│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7日12時13分│泰山收費站│汽車行駛於應繳費│3000元│││22-ZAQ033199號│││之公路不依規定繳費││├──┼──────────┼──────────┼─────────────┼─────────┼─────────┤│二│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7日18時17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5057號│││││├──┼──────────┼──────────┼─────────────┼─────────┼─────────┤│三│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1日12時04分│泰山收費站│同上│同上│││22-ZAQ033071號│││││├──┼──────────┼──────────┼─────────────┼─────────┼─────────┤│四│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1日10時15分│泰山收費站│同上│同上│││22-ZAQ033069號│││││├──┼──────────┼──────────┼─────────────┼─────────┼─────────┤│五│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11時46分│龍潭收費站│同上│同上│││22-ZFQ008739號│││││├──┼──────────┼──────────┼─────────────┼─────────┼─────────┤│六│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02時03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945號│││││├──┼──────────┼──────────┼─────────────┼─────────┼─────────┤│七│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12時47分│大甲收費站南下(第10車道)│同上│同上│││22-ZGP007327號│││││├──┼──────────┼──────────┼─────────────┼─────────┼─────────┤│八│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19時43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712號│││││├──┼──────────┼──────────┼─────────────┼─────────┼─────────┤│九│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22時9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1100號│││││├──┼──────────┼──────────┼─────────────┼─────────┼─────────┤│十│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12時15分│後龍收費站南下(第10車道)│同上│同上│││22-ZBR005686號│││││├──┼──────────┼──────────┼─────────────┼─────────┼─────────┤│十一│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0日22時39分│楊梅收費站北上(第7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925號│││││├──┼──────────┼──────────┼─────────────┼─────────┼─────────┤│十二│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9日23時12分│樹林收費站(第11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942號│││││├──┼──────────┼──────────┼─────────────┼─────────┼─────────┤│十三│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7日12時56分│龍潭收費站│同上│同上│││22-ZFQ008714號│││││├──┼──────────┼──────────┼─────────────┼─────────┼─────────┤│十四│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7日15時42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1073號│││││├──┼──────────┼──────────┼─────────────┼─────────┼─────────┤│十五│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7日13時24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1071號│││││├──┼──────────┼──────────┼─────────────┼─────────┼─────────┤│十六│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7日16時11分│楊梅收費站北上(第7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883號│││││├──┼──────────┼──────────┼─────────────┼─────────┼─────────┤│十七│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4日14時25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870號│││││├──┼──────────┼──────────┼─────────────┼─────────┼─────────┤│十八│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4日8時24分│泰山收費站│同上│同上│││22-ZAQ032866號│││││├──┼──────────┼──────────┼─────────────┼─────────┼─────────┤│十九│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1日13時48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817號│││││├──┼──────────┼──────────┼─────────────┼─────────┼─────────┤│二十│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1日9時27分│泰山收費站│同上│同上│││22-ZAQ032761號│││││├──┼──────────┼──────────┼─────────────┼─────────┼─────────┤│二一│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0日22時2分│楊梅收費站北上(第7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744號│││││├──┼──────────┼──────────┼─────────────┼─────────┼─────────┤│二二│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0日10時37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597號│││││├──┼──────────┼──────────┼─────────────┼─────────┼─────────┤│二三│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0日19時5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603號│││││├──┼──────────┼──────────┼─────────────┼─────────┼─────────┤│二四│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0日21時32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977號│││││├──┼──────────┼──────────┼─────────────┼─────────┼─────────┤│二五│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0日9時27分│楊梅收費站南下(第8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731號│││││├──┼──────────┼──────────┼─────────────┼─────────┼─────────┤│二六│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0日10時1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962號│││││├──┼──────────┼──────────┼─────────────┼─────────┼─────────┤│二七│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9日20時18分│泰山收費站│同上│同上│││22-ZAQ032698號│││││├──┼──────────┼──────────┼─────────────┤─────────┼─────────┤│二八│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7日20時14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747號│││││├──┼──────────┼──────────┼─────────────┼─────────┼─────────┤│二九│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7日13時32分│樹林收費站北上(第11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738號│││││├──┼──────────┼──────────┼─────────────┼─────────┼─────────┤│三十│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4日10時1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895號│││││├──┼──────────┼──────────┼─────────────┼─────────┼─────────┤│三一│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4日12時30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536號│││││├──┼──────────┼──────────┼─────────────┼─────────┼─────────┤│三二│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4日10時29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533號│││││├──┼──────────┼──────────┼─────────────┼─────────┼─────────┤│三三│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4日12時58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897號│││││├──┼──────────┼──────────┼─────────────┼─────────┼─────────┤│三四│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4日13時27分│楊梅收費站北上(第7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604號│││││├──┼──────────┼──────────┼─────────────┼─────────┼─────────┤│三五│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4日9時32分│楊梅收費站南下(第8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602號│││││├──┼──────────┼──────────┼─────────────┼─────────┼─────────┤│三六│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13時37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520號│││││├──┼──────────┼──────────┼─────────────┼─────────┼─────────┤│三七│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18時29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523號│││││├──┼──────────┼──────────┼─────────────┼─────────┼─────────┤│三八│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13時10分│造僑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885號│││││├──┼──────────┼──────────┼─────────────┼─────────┼─────────┤│三九│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20時41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890號│││││├──┼──────────┼──────────┼─────────────┼─────────┼─────────┤│四十│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12時42分│楊梅收費站南下(第8車道)│同上│同上│││22-ZBP017590號│││││├──┼──────────┼──────────┼─────────────┼─────────┼─────────┤│四一│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21時9分│龍潭收費站│同上│同上│││22-ZFQ008540號│││││├──┼──────────┼──────────┼─────────────┼─────────┼─────────┤│四二│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22時48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679號│││││├──┼──────────┼──────────┼─────────────┼─────────┼─────────┤│四三│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3日21時24分│樹林收費站北上(第11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675號│││││├──┼──────────┼──────────┼─────────────┼─────────┼─────────┤│四四│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日15時25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639號│││││├──┼──────────┼──────────┼─────────────┼─────────┼─────────┤│四五│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日2時55分│龍潭收費站│同上│同上│││22-ZFQ008515號│││││├──┼──────────┼──────────┼─────────────┼─────────┼─────────┤│四六│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日2時1分│后里收費站│同上│同上│││22-ZCQ010500號│││││├──┼──────────┼──────────┼─────────────┼─────────┼─────────┤│四七│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日14時55分│樹林收費站北上(第11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638號│││││├──┼──────────┼──────────┼─────────────┼─────────┼─────────┤│四八│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日0時56分│名間收費站│同上│同上│││22-ZGQ007250號│││││├──┼──────────┼──────────┼─────────────┼─────────┼─────────┤│四九│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2日2時27分│造橋收費站│同上│同上│││22-ZBQ010864號│││││├──┼──────────┼──────────┼─────────────┼─────────┼─────────┤│五十│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日15時17分│名間收費站│同上│同上│││22-ZGQ007244號│││││├──┼──────────┼──────────┼─────────────┼─────────┼─────────┤│五一│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日13時1分│龍潭收費站│同上│同上│││22-ZFQ008507號│││││├──┼──────────┼──────────┼─────────────┼─────────┼─────────┤│五二│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日14時15分│後龍收費站南下(第10車道)│同上│同上│││22-ZBR005554號│││││├──┼──────────┼──────────┼─────────────┼─────────┼─────────┤│五三│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日14時35分│大甲收費站南下(第10車道)│同上│同上│││22-ZGP007159號│││││├──┼──────────┼──────────┼─────────────┼─────────┼─────────┤│五四│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日11時57分│樹林收費站北上(第11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611號│││││├──┼──────────┼──────────┼─────────────┼─────────┼─────────┤│五五│北字裁二字第裁│96年9月1日12時33分│樹林收費站南下(第12車道)│同上│同上│││22-ZFP0146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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