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催字第6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催字第646號聲請人 張秋玉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確認支票附表3支票(發票人為竹昇貿易有限公司)之正確支票號碼為何?是否有英文字母?(台端聲請狀所載與銀行出具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中華民國105年7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