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度易字第21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21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二一三號
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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