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度重訴字第16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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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重訴字第1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重訴字第一六六號
原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乙○○
己○○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兼右戊○○被告甲○○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萬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
甲、原告方面:
一、聲明:除請求本院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外,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二、陳述: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八日,邀同其餘被告戊○○、甲○○、丙○○○等三人為連帶保證人,與原告訂立保證契約,約定就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現在(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對於原告所負之借款、票據、墊款、保證、損害賠償及其他債務,以本金新臺幣(下同)二千萬元為限額,願與債務人負連帶清償之責。嗣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自九十年一月十日起,即陸續向原告借款如附表所示二十八筆金額,共計一千二百五十萬元。並約定到期日、利率及遲延清償時,除按約定利率計息外,逾期六個月以內者,另按約定利率百分之十加計違約金;逾期在六個月以上者,其超過部分,另按約定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金。並約定借款到期,即將本金及利息以及應付之款項一併清償。惟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除僅償付原告利息至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計算起始日之前一日」外,其餘均未再為清償,迭經原告催討無效。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為連帶之給付。
三、證據:提出保證書影本一份、約定書影本四份、借據影本二十八份。
乙、被告方面:被告等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理由
一、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本件原告主張,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於九十年六月八日,邀同其餘被告戊○○、甲○○、丙○○○等三人為連帶保證人,與原告訂立保證契約,約定就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現在(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對於原告所負之借款、票據、墊款、保證、損害賠償及其他債務,以本金二千萬元為限額,願與債務人負連帶清償之責。嗣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自九十年一月十日起,即陸續向原告借款如附表所示二十八筆金額,共計一千二百五十萬元。並約定到期日、利率及遲延清償時,除按約定利率計息外,逾期六個月以內者,另依約定利率百分之十加計違約金;逾期在六個月以上者,其超過部分,另按約定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違約金。並約定借款到期即將本金及利息以及應付之款項一併清償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保證書影本一紙、約定書影本四紙、借據影本二十八紙為證。被告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不提出書狀為答辯以供本院審酌,是原告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三、按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又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復按,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民法第四百七十八條、第七百三十九條、第七百四十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原告主張被告明逸紙器有限公司,邀同其餘被告戊○○、甲○○、丙○○○等三人為連帶保證人向伊借款,到期未依約清償,已如前述,則被告對於原告自應負連帶清償借款之責自明。從而,原告本於消費借貸與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本金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自應准許。
四、次按,左列各款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一)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二)命履行扶養義務之判決。但以起訴前最近六個月分,及訴訟中履行期已到者為限。(三)就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二項訴訟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四)命清償票據上債務之判決。(五)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一千元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本件既非上列各款所列之事項,原告聲明第三項,爰請本院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之判決,自屬無據,併此敘明。
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八十五條第二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周舒雁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B書記官曹秋冬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F0~T40┌──────────────────────────────────────────────────────┐│附表:(單位:新臺幣(下同))│├──┬─────────┬───────┬────────┬────────────────────────┤│││利息計│利率│違約金計算期間利率││編號│債權本金││├───────────┬────────────┤│││算期間│(年利率)│逾期六個月內按上開利率│逾期六個月以上,其超逾六││││││百分之十│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一│捌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二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起至││││月十一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二│壹佰貳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二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起至││││月十一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三│陸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三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四日起至││││月十二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四│玖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三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四日起至││││月十二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五│陸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七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八日起至││││月十六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七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六│玖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七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月十六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七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七│貳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自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起至││││月十八日起至清││至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八│參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月十九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二十日起至││││月十八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止│清償日止││││清償日止││││├──┼─────────┼───────┼────────┼───────────┼────────────┤│九│壹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十八日起│自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起至││││月十七日起至清││至九十一年五月十八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十│肆拾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月十八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起至││││月十七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八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十│壹拾陸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一月五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六日起至清││一││月四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五日止│償日止││││日止││││├──┼─────────┼───────┼────────┼───────────┼────────────┤│十│陸拾肆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一月五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六日起至清││二││四日起至清償日││九十一年五月五日止│償日止││││止││││├──┼─────────┼───────┼────────┼───────────┼────────────┤│十│貳拾肆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一月六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七日起至清││三││月五起至清償日││九十一年五月六日止│償日止││││止││││├──┼─────────┼───────┼────────┼───────────┼────────────┤│十│玖拾陸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一月六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七起至清償││四││月五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六日止│日止││││日止││││├──┼─────────┼───────┼────────┼───────────┼────────────┤│十│壹拾肆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七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八日起至清││五││月六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七日止│償日止││││日止││││├──┼─────────┼───────┼────────┼───────────┼────────────┤│十│伍拾陸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七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八日起至清││六││月六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七日止│償日止││││日止││││├──┼─────────┼───────┼────────┼───────────┼────────────┤│十│貳拾捌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八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九日起至清││七││月七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八日止│償日止││││日止││││├──┼─────────┼───────┼────────┼───────────┼────────────┤│十│壹佰壹拾貳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十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十一日起至││八││月九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十日止│清償日止││││日止││││├──┼─────────┼───────┼────────┼───────────┼────────────┤│十│壹拾貳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自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起至││九││月十一日起至清││至九十一年五月十二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二│肆拾捌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八七│自九十年十月十二日起至│自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起至││十││月十一日起至清││九十一年四月十二日止│清償日止││││償日止││││├──┼─────────┼───────┼────────┼───────────┼────────────┤│二│陸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自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起││一││月二十一日起至││起至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至清償日止││││清償日止││日止││├──┼─────────┼───────┼────────┼───────────┼────────────┤│二│貳拾肆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自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起││二││月二十一日起至││起至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至清償日止││││清償日止││日止││├──┼─────────┼───────┼────────┼───────────┼────────────┤│二│捌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起│自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起至││三││月二十八日起至││至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清償日止││││清償日止││止││├──┼─────────┼───────┼────────┼───────────┼────────────┤│二│參拾貳萬元│自民國九十年九│百分之九點七五│自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起│自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起至││四││月二十八日起至││至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清償日止││││清償日止││止││├──┼─────────┼───────┼────────┼───────────┼────────────┤│二│壹拾壹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七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八日起至清││五││月六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七日止│償日止││││日止││││├──┼─────────┼───────┼────────┼───────────┼────────────┤│二│肆拾肆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七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八日起至清││六││月六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七日止│償日止││││日止││││├──┼─────────┼───────┼────────┼───────────┼────────────┤│二│壹拾壹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十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十一日起至││七││月九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十日止│清償日止││││日止││││├──┼─────────┼───────┼────────┼───────────┼────────────┤│二│肆拾肆萬元│自民國九十年十│百分之九點七三│自九十年十一月十日起至│自九十一年五月十一日起至││八││月九日起至清償││九十一年五月十日止│清償日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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