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860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86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促字第8603號債權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法定代理人 沈孟儒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蔡禧 年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債務人及提出債務人最新戶籍謄本。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10年8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劉彥伶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