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98年度嘉簡移調字第83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甲○○
相對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嘉簡移調字第83號履行契約事件,於中華民
國98年7月27日下午3時16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國益
  書 記 官 馮澤文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洪千雅
  調解委員  黃秀敏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甲○○ 到
  相 對 人 乙○○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願與聲請人調解。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貳拾萬元,其給付方法
  :自民國(下同)九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給付壹拾萬元,尚
  欠壹拾萬元自九十八年八月十三日起按月於每月十三日各給
  付貳萬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
二、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7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 馮澤文
                 法 官 黃國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7  日
                書記官 馮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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