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7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74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宗信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3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宗信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肆月。
理由林宗信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4月30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李悌愷法官唐光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呂安茹中華民國101年4月3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宗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恐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9年1月│││││17罪│├────────┼─────────┼─────────┼─────────┤│犯罪日期│100.01.12│99.07.30~99.09.27│99.12.10~100.01.2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2856號│字第6866號│字第2728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最├──────┼─────────┼─────────┼─────────┤│後││100年度易字第2048│100年度簡上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案號│號│294號│2157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7.29│100.09.06│101.01.10│├─┼──────┼─────────┼─────────┼─────────┤││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確├──────┼─────────┼─────────┼─────────┤│定││100年度易字第2048│100年度簡上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判│案號│號│294號│215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08.22│100.09.06│101.02.1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臺中地檢100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10582號│字第13267號│字第3342號│││(編號1~2已定刑為│(編號1~2已定刑為│(編號3~14已定刑│││9月)│9月)│為17年10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宗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年4月│有期徒刑9年3月│有期徒刑9年│││21罪│3罪│6罪│├────────┼─────────┼─────────┼─────────┤│犯罪日期│99.12.09~99.12.19│99.12.29~100.01.16│100.1.01~100.01.1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案號│2157號│2157號│2157號││實││││││審├──────┼─────────┼─────────┼─────────┤││判決日期│101.01.10│101.01.10│101.01.10│├─┼──────┼─────────┼─────────┼─────────┤││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判│案號│2157號│2157號│215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2.10│101.02.10│101.02.1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宗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年5月│有期徒刑9年6月│有期徒刑9年2月│││2罪│5罪││├────────┼─────────┼─────────┼─────────┤│犯罪日期│99.12.11│99.12.09~99.12.19│100.01.11│││99.12.13│││├────────┼─────────┼─────────┼─────────┤│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案號│2157號│2157號│2157號││實││││││審├──────┼─────────┼─────────┼─────────┤││判決日期│101.01.10│101.01.10│101.01.10│├─┼──────┼─────────┼─────────┼─────────┤││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判│案號│2157號│2157號│215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2.10│101.02.10│101.02.1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宗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11月│有期徒刑4年6月│有期徒刑4年4月││││││├────────┼─────────┼─────────┼─────────┤│犯罪日期│99.12.01│99.12.09│100.01.26││││99.12.12││├────────┼─────────┼─────────┼─────────┤│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案號│2157號│2157號│2157號││實││││││審├──────┼─────────┼─────────┼─────────┤││判決日期│101.01.10│101.01.10│101.01.10│├─┼──────┼─────────┼─────────┼─────────┤││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判│案號│2157號│2157號│215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2.10│101.02.10│101.02.1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林宗信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年7月│有期徒刑8年10月│││││2罪││├────────┼─────────┼─────────┼─────────┤│犯罪日期│100.01.11│99.12.25│││││100.01.2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728號│字第2728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案號│2157號│2157號│││實││││││審├──────┼─────────┼─────────┼─────────┤││判決日期│101.01.10│101.01.10││├─┼──────┼─────────┼─────────┼─────────┤││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判│案號│2157號│215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2.10│101.02.1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3342號│字第3342號││││(編號3~14已定刑│(編號3~14已定刑││││為17年10月)│為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