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5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侵占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535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林勝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世勳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5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侵占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535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林勝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世勳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