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16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簡上字第1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4月22日
裁判案由:撤銷贈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簡上字第169號上訴人 張小玲 視同上訴人 吳河中 現在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執行中被上訴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訴訟代理人 林盟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贈與事件,已於民國105年3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黃漢權
法官顏世翠法官毛松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
書記官林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