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767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76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1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767號聲請人 趙振威 (即 陳慧蘭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70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王士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
書記官林翠茹┌─────────────────────────────────────────────┐│股票附表:104年度除字第76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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