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92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92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922號聲請人 簡崑明 (即 簡杖梨 之繼承人)代理人 簡瓔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4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7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玉蕙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
書記官洪婉菁┌────────────────────────────┐│附表:105年度除字第92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69-NX-14492-0│1│327│├──┼──────────┼────────┼──┼──┤│0002│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69-NX-34779-4│1│44│├──┼──────────┼────────┼──┼──┤│0003│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000000│1│100│├──┼──────────┼────────┼──┼──┤│0004│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000000│1│100│├──┼──────────┼────────┼──┼──┤│0005│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000000│1│10│├──┼──────────┼────────┼──┼──┤│0006│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07│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08│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09│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10│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000000│1│1│├──┼──────────┼────────┼──┼──┤│0011│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泥)000000│1│50│├──┼──────────┼────────┼──┼──┤│0012│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灣)72954│1│5│├──┼──────────┼────────┼──┼──┤│0013│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X-67085-9│1│110│├──┼──────────┼────────┼──┼──┤│0014│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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