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107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不當勞動行為爭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075號原告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代表人 杜元坤 訴訟代理人 林慶雲 律師
鄭翊秀 律師被告勞動部代表人 許銘春 (部長)訴訟代理人 陳炎琪 律師
參加人臺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代表人 陳玉鳳 (理事長)上列當事人間不當勞動行為爭議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6月4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準備程序,並訂於109年8月1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張國勳
法官楊坤樵法官梁哲瑋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
書記官林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