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32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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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3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32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渤鈞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定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時五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孫淑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方秀貞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