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單聲沒字第1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專科沒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單聲沒字第168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美妃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9年度毒偵字第2164號、110年度撤緩毒偵字第11號、110年度毒偵字第1945號、110年度毒偵字第2035號、110年度毒偵字第2464號、111年度毒偵字第441號,112年度聲沒字第3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編號一、四、九所示之物均沒收;扣案如附表編號二、三、五至八、十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由
一、聲請意旨如附件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所載。
二、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及第38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且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業經列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定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不得非法施用、持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及第18條第1項前段亦各有規定。又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且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均已明定。
三、經查:㈠被告陳美妃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送觀察、勒戒
執行完畢,並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2164號、110年度撤緩毒偵字第11號、110年度毒偵字第686號、110年度毒偵字第1945號、110年度毒偵字第2035號、110年度毒偵字第2464號、111年度毒偵字第441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供查考;上開案件中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員警分別於附表所示時、地查獲被告持有等情,則有附表所示證據資料在卷可稽。
㈡又扣案如附表編號2、3、5至8、10至12所示之物經鑑驗結果
,確均檢出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節,復有附表所示之鑑定書存卷可佐,是上開物品核均屬第一級毒品或第二級毒品,均為違禁物;至附表編號2、3、5至8、10至12所示之包裝袋因原係供包裝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之用,縱於檢測時將其內毒品取出,勢仍有微量毒品沾附其上無法析離,故附表編號2、3、5至8、10至12所示之包裝袋與其內之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一併宣告沒收銷燬。
㈢扣案如附表編號1、4、9所示之物均係被告所有,供其施用毒
品使用乙情,亦據被告供陳明確,均屬被告所有並供其犯罪所用之物無疑,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亦得宣告沒收。
㈣揆諸首揭規定,檢察官就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或沒收,均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第455條之36第2項,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蔡盈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林耿慧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附表:編號物品名稱及數量扣押時、地相關案號證據資料1吸食器3組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於108年10月3日6時45分許在臺南市○○區○○路0段000巷0號查扣。110年度撤緩毒偵字第11號(原108年度毒偵字第2574號,108年度保管字第2405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2海洛因6包(含包裝袋6只,其中1包海洛因驗餘淨重0.71公克,其餘5包驗餘淨重共0.19公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員警於109年8月24日17時15分許在臺南市○○區○○街000○0號查扣。109年度毒偵字第2164號(109年度毒保字第173號)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⑵109年11月9日調科壹字第10923018140號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⑶109年11月9日高市凱醫驗字第66147號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3甲基安非他命2包(含包裝袋2只,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後淨重各為0.423公克、0.700公克)109年度毒偵字第2164號(109年度安保字第756號)4吸食器1組、殘渣袋1包、玻璃球1個、分裝勺3支、鐵盒1個109年度毒偵字第2164號(109年度保管字第2304號)5海洛因3包(含包裝袋3只,海洛因驗餘淨重共0.03公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員警於110年7月26日6時15分許在臺南市○○區○○街000○0號查扣。110年度毒偵字第1945號(110年度毒保字第118號)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⑵110年9月30日調科壹字第11023011320號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⑶110年12月21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941號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6甲基安非他命6包(含包裝袋6只,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後淨重各為6.653公克、4.150公克、1.660公克、1.654公克、0.220公克、0.127公克)110年度毒偵字第1945號(110年度安保字第529號)7海洛因2包(含包裝袋2只,海洛因驗餘淨重各為0.77公克、0.05公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於110年7月29日22時56分許在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與康樂街口查扣。110年度毒偵字第2035號(110年度毒保字第115號)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⑵110年9月30日調科壹字第11023011310號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⑶110年8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69482號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8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後淨重0.532公克)110年度毒偵字第2035號(110年度安保字第521號)9吸食器1組110年度毒偵字第2035號(110年度保管字第1642號)10海洛因1包(含包裝袋1只,海洛因檢驗後淨重0.210公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於110年9月13日1時6分許在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與中成路口查扣。110年度毒偵字第2464號(110年度毒保字第154號)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扣押筆錄及該分局民權派出所扣押物品目錄表。⑵110年10月2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69980號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⑶110年12月7日高市凱醫驗字第70421號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11甲基安非他命1包(含包裝袋1只,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後淨重3.519公克)110年度毒偵字第2464號(110年度安保字第631號)12海洛因6包(含包裝袋6只,其中5包海洛因驗餘淨重共0.46公克,其餘1包驗餘淨重0.75公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於111年2月8日16時50分許在臺南市○區○○街0○0號查扣。111年度毒偵字第441號(111年度毒保字第56號)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⑵111年4月11日調科壹字第11123006220號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