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度侵上訴字第10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侵上訴字第10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侵上訴字第1046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建宇 選任辯護人 張清富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九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5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文福
法官陳顯榮法官翁金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歐貞妙中華民國10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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