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原訴字第2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原訴字第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原訴字第29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家羽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姚孟岑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7月13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梁世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稚筑中華民國1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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