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22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2292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發現有不宜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候核辦。
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黃苙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
書記官郭育秀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22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2292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發現有不宜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候核辦。
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黃苙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
書記官郭育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