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40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40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409號聲請人 羅碧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02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梁夢迪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
書記官程省翰附表:113年度除字第40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1,0002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1,0003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1,0004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1,0005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90-NX-0000000-017556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88-NX-0000000-011007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1108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91-NX-0000000-01109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93-NX-00000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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