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7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借款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重訴字第70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豊彥 訴訟代理人 羅杏雯 被告尚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廖貴烽 人被告 陳俊宏
曹靜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3年2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仟壹佰零陸萬壹仟柒佰玖拾元、美金壹拾捌萬玖仟肆佰陸拾伍元,及如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伍拾玖萬玖仟柒佰貳拾肆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貳仟貳佰肆拾肆萬叁仟元或同面額之中央政府九十九年度甲類第六期建設公債為被告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陸仟柒佰叁拾貳萬柒仟肆佰陸拾伍元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兩造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有原告所提週轉性支出專用授信契約書(下稱週轉性契約書)、資本性支出專用授信契約書(下稱資本性契約書)、保證書足憑,本院依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有管轄權,先予敘明。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三、原告起訴主張:被告尚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尚程公司)於民國97年8月12日邀同被告廖貴烽、陳俊宏、曹靜薇為連帶保證人,與原告訂立週轉性契約書、資本性契約書,分別約定於授信總額度新臺幣(下同)1億元、1,650萬元範圍內為授信往來,借款期間及償還方式、利息均依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之約定為之,如未依約履行,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約定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約定利率20%計付違約金,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不依約付息,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另被告廖貴烽、陳俊宏、曹靜薇出具保證書,願連帶保證被告尚程公司對原告之借款、票據、透支、墊款、保證,及其他基於授信關係所生之債務,包括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有關費用,對於被告尚程公司與原告間因本借款所生之一切債務,不論連帶保證人相互間,或連帶保證人與被告尚程公司間,均具有連帶關係,被告尚程公司於借款清償期屆至(含喪失期限利益視同到期)而未依約清償時,被告廖貴烽、陳俊宏、曹靜薇應即負連帶清償責任,原告 無庸 先就擔保物受償,得逕向被告廖貴烽、陳俊宏、曹靜薇求償。嗣被告尚程公司出具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向原告借款22筆及以5張信用狀融資(詳如附表一所示),不料被告尚程公司所簽發之票據自102年6月11日起陸續因存款不足而退票,且未依約繳納已屆期之借款本息,迭經原告多次催討,均置之不理,依上開約定,一切債務即視為全部到期,被告廖貴烽、陳俊宏、曹靜薇為連帶保證人,依法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此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契約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四、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五、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主張相符之週轉性契約書、資本性契約書、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進口到單交易紀錄單、保證書、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放款戶帳號資料查詢申請單、102年7月16日即期外幣/台幣牌告匯率、華南商業銀行三個月基準利率歷次變動明細表、華南商業銀行三個月定儲利率指數歷次變動明細表、102年6月28日DBU外幣存放款利率等件影本為證,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原告之主張自堪信屬實。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及如附表二、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訴訟費用599,724元(第一審裁判費599,224元、公示送達登報費500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七、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5條第2項、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2月27日
民事庭法官陳湘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敘述上訴之理由,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中華民國103年2月27日
書記官修丕龍┌───────────────────────────────────┐│附表一│├──┬───────┬──────┬──┬───────┬──────┤│編號│借款日或押匯日│借款金額│編號│借款日或押匯日│借款金額│├──┼───────┼──────┼──┼───────┼──────┤│1│101年11月30日│新臺幣3,270,│2│101年12月4日│新臺幣3,150,││││000元│││000元│├──┼───────┼──────┼──┼───────┼──────┤│3│101年12月26日│新臺幣3,290,│4│102年1月11日│新臺幣1,840,││││000元│││000元│├──┼───────┼──────┼──┼───────┼──────┤│5│102年1月25日│新臺幣4,090,│6│102年1月31日│新臺幣860,00││││000元│││0元│├──┼───────┼──────┼──┼───────┼──────┤│7│102年2月22日│新臺幣1,030,│8│102年3月25日│新臺幣2,970,││││000元│││000元│├──┼───────┼──────┼──┼───────┼──────┤│9│102年4月3日│新臺幣880,00│10│102年1月15日│新臺幣730,00││││0元│││0元│├──┼───────┼──────┼──┼───────┼──────┤│11│101年4月30日│新臺幣7,500,│12│101年5月18日│新臺幣7,500,││││000元│││000元│├──┼───────┼──────┼──┼───────┼──────┤│13│101年4月30日│新臺幣2,500,│14│101年5月18日│新臺幣2,500,││││000元│││000元│├──┼───────┼──────┼──┼───────┼──────┤│15│101年5月2日│新臺幣10,000│16│95年4月24日│新臺幣16,500││││,000元│││,000元│├──┼───────┼──────┼──┼───────┼──────┤│17│100年11月10日│新臺幣2,000,│18│101年7月5日│新臺幣2,000,││││000元│││000元│├──┼───────┼──────┼──┼───────┼──────┤│19│101年7月20日│新臺幣1,500,│20│101年8月16日│新臺幣1,000,││││000元│││000元│├──┼───────┼──────┼──┼───────┼──────┤│21│101年7月16日│新臺幣1,000,│22│101年7月20日│新臺幣2,000,││││000元│││000元│├──┼───────┼──────┼──┼───────┼──────┤│23│102年1月17日│美金70,400元│24│102年3月14日│美金17,600元│├──┼───────┼──────┼──┼───────┼──────┤│25│102年3月26日│美金56,000元│26│102年4月25日│美金14,000元│├──┼───────┼──────┼──┼───────┼──────┤│27│102年5月17日│美金31,465元││││└──┴───────┴──────┴──┴───────┴──────┘┌──────────────────────────────────────────────┐│附表二│├─┬──────┬─────────────┬───┬───────────────────┤│編│金額(新臺幣│利息計算期間(民國)│年利率│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民國)││號│)││├─────────┬─────────┤│││││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百分之│,按左列利率百分之││││││10│20計付│├─┼──────┼─────────────┼───┼─────────┴─────────┤│1│1,235,057元│自102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2│2,853,631元│自102年6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3│1,582,990元│自102年5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6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4│1,610,680元│自102年6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5│4,065,780元│自102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6│435,000元│自102年5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7│830,000元│自102年6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8│2,619,743元│自102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9│880,000元│自102年6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10│730,000元│自102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11│7,500,000元│自102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12│7,500,000元│自102年5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6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13│2,500,000元│自102年5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14│2,500,000元│自102年5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6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15│10,000,000元│自102年6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3.386%│自102年7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16│9,506,328元│自102年5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2.56%│自102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17│1,180,266元│自102年7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5.387%│自102年8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18│1,200,000元│自102年7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5.387%│自102年8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19│1,200,000元│自102年7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5.387%│自102年8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20│235,576元│自102年7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5.387%│自102年8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21│362,316元│自102年7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5.387%│自102年8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22│534,423元│自102年7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5.387%│自102年8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附表三│├─┬──────┬─────────────┬───┬───────────────────┤│編│金額(美金)│利息計算期間(民國)│年利率│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民國)││號│││├─────────┬─────────┤│││││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百分之│,按左列利率百分之││││││10│20計付│├─┼──────┼─────────────┼───┼─────────┴─────────┤│1│70,400元│自102年1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6.25%│自102年7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2│17,600元│自102年3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6.25%│自102年7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3│56,000元│自102年3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6.25%│自102年7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4│14,000元│自102年4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6.25%│自102年7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5│31,465元│自102年5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6.25%│自102年7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