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47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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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4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471號聲請人台灣通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上聲請人與相對人 呂學治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台灣通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②是否請求利息,如有,起算日各為何?中華民國102年6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