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13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附民字第13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360號原告代號AD000-A109220(真實姓名詳卷)被告甲○○上列被告因112年度侵上訴字第238號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張江澤
法官章曉文法官郭惠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湯郁琪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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