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90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9004號債權人青年城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黃錦耀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呂秀環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釋明利息起算日為何時。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90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9004號債權人青年城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黃錦耀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呂秀環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釋明利息起算日為何時。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