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288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28886號債權人 蔣煌榮 住臺中市○○區○○街○○號2樓之6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臺中市政府、向上國中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民國年月日)及利息請求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8月2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8月26日
書記官許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