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17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175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9月10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廖純卿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柳寶倫中華民國99年9月10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17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175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9月10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廖純卿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柳寶倫中華民國9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