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68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志賢
洪偉祥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2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慧玲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68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莊志賢
洪偉祥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2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慧玲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