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上易字第3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上易字第349號上訴人即自訴人昇陽貿易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文琪 上訴人即自訴人甲○○上二人共同代理人 李進建 律師被告伯映環境控制有限公司兼代表人乙○○42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羅得村
法官劉榮服法官張靜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俞豪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