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司催字第1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催字第103號聲請人勝發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志虔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依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內容,支票號碼應更正為PD0000000。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司法事務官鍾仕傑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司催字第1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催字第103號聲請人勝發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志虔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依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內容,支票號碼應更正為PD0000000。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司法事務官鍾仕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