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司拍字第8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拍字第892號聲請人 曾珮庭 相對人 胡德發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胡德發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本件所涉不動產之他項權利證明書。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周士翔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司拍字第8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拍字第892號聲請人 曾珮庭 相對人 胡德發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胡德發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本件所涉不動產之他項權利證明書。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周士翔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