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拍字第1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25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拍字第145號聲請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代理人 李美珍 相對人 林恩瑜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訴外人即債務人 吳美玲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2年1月3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8,4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墊款、票據、保證及信用卡契約。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1年12月25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計收標準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吳美玲,1分之1。嗣債務人吳美玲分別於民國⑴102年1月7日、⑵102年1月21日、⑶101年12月13日向聲請人借款⑴7,000,000元、⑵600,000元、⑶100,000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如未按月計付利息或攤還本金,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民國⑴104年2月7日、⑵104年1月21日、⑶104年3月19日起即未繳納利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7,428,072元及利息、違約金等。而債務人已於民國104年3月16日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因買賣移轉登記與相對人林恩瑜,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房屋借款契約書、借款契約書、交易明細查詢表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前揭法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太平區│ 長億 ││0000-0000│建│370.18│20000分之3165│├─┼───┼────┼───┼───┼──────┼─┼─────┼───────┤│2│臺中│太平區│長億││0000-0000│建│101.24│20000分之3165│├─┼───┼────┼───┼───┼──────┼─┼─────┼───────┤│3│臺中│太平區│長億││0000-0000│建│6.93│20000分之3165│├─┼───┼────┼───┼───┼──────┼─┼─────┼───────┤│4│臺中│太平區│長億││0000-0000│建│68.08│20000分之3165│├─┼───┼────┼───┼───┼──────┼─┼─────┼───────┤│5│臺中│太平區│長億││0000-0000│建│66.62│20000分之3165│└─┴───┴────┴───┴───┴──────┴─┴─────┴───────┘┌─┬───┬───────┬────────┬────────────┬────┐│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00803-│地號:臺中市太│集合住宅│總面積│陽台:16.06│全部│││00○○○區○○段0600│鋼筋混凝土造│:159.41││││││-0000、0604-00│層數:006層│層次面積││││││00、0000-0000│層次:三層│:159.41││││││、0000-0000、││││││││0000-0000│││││││├───────┤│││││││臺中市太平區長││││││││億一街53號3樓│││││├─┴───┴───────┴────────┴──────┴─────┴────┤│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號**343.4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160。││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號**1651.1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282。│├─┬───┬───────┬────────┬──────┬─────┬────┤│1│00804-│臺中市太平區長│集合住宅│總面積│陽台:3.36│全部│││000│億段0000-0000│鋼筋混凝土造│:56.87│││││├───────┤層數:006層│層次面積││││││臺中市太平區長│層次:三層│:56.87││││││億一街55號3樓│││││├─┴───┴───────┴────────┴──────┴─────┴────┤│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號**343.4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411。││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號**1651.1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