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字第74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上字第7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上字第744號上訴人 廖經生 訴訟代理人 李國煒 律師被上訴人 呂理政 訴訟代理人 徐豪鍵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
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純如
法官柯雅惠法官邱蓮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
書記官蘇意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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