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除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349號聲請人甲○○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90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7年2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4月22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許石慶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7年4月22日
書記官張雅慧┌───────────────────────────────────────────────────────┐│支票附表:97年度除字第349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臺幣)│││├──┼─────────┼─────────┼───────────┼────────┼────────┼──┤│001│立騰建材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96年10月31日│13,350元│HC0000000││││ 吳鑫源 │台中分行│││││├──┼─────────┼─────────┼───────────┼────────┼────────┼──┤│002│ 莊樑泉台中商業銀行大雅分│96年10月31日│6,800元│TYA0000000│││││行│││││└──┴─────────┴─────────┴───────────┴────────┴────────┴──┘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