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3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359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亮暐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孫藝娜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譚鈺陵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3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359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亮暐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孫藝娜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譚鈺陵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