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4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4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46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洪秋燕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聲字第73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洪秋燕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陸月。
理由受刑人洪秋燕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徒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郭同奇
法官陳慧珊法官張智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陳志德中華民國101年9月3日附表:受刑人洪秋燕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7月│││││判9次│├─────────┼────────┼────────┼────────┤│犯罪日期│99.04.19│99.04.19│99.7月底│││││99.8月初│││││99.8月中旬│││││99.8月底│││││99.9月中旬│││││99.9.20.│││││99.7月間│││││99.7月底│││││99.8.22│├─────────┼────────┼────────┼────────┤│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毒│彰化地檢99年度毒│彰化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1208號│偵字第1208號│字第8836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944│99年度訴字第944│99年度訴字第1633││事││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9月1日│99年9月1日│100年11月17日│├─┼───────┼────────┼────────┼────────┤││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944│99年度訴字第944│99年度訴字第1633││判││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年9月23日│99年9月23日│101年2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是│是│否││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9年執字│彰化地檢99年執字│彰化地檢101年度│││第4874號│第4874號│執字第728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8月│有期徒刑15年10月│有期徒刑7年6月│││判3次││判2次│├─────────┼────────┼────────┼────────┤│犯罪日期│99.9.1│99.8.24│99.8.23│││99.9.8││99.8.31│││99.9.10││││││││├─────────┼────────┼────────┼────────┤│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彰化地檢99年度偵│彰化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8836號│字第8836號│字第883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事││2568號│2568號│2568號││實├───────┼────────┼────────┼────────┤│審│判決日期│101年5月10日│101年5月10日│101年5月10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台上字第│101年度台上字第│101年度台上字第││判││3596號│3596號│359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年7月12日│101年7月12日│101年7月12日│├─┴───────┼────────┼────────┼────────┤│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1年執│彰化地檢101年度│彰化地檢101年度│││字第3520號│執字第3520號│執字第3520號│││││││││││└─────────┴────────┴────────┴────────┘┌─────────┬────────┬────────┬────────┐│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99.8.29││││││││├─────────┼────────┼────────┼────────┤│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883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事││2568號││││實├───────┼────────┼────────┼────────┤│審│判決日期│101年5月10日│││├─┼───────┼────────┼────────┼────────┤││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台上字第││││判││359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年7月12日│││├─┴───────┼────────┼────────┼────────┤│是否為得易科│否││││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1年執│││││字第35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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