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094號
原告 黃玉青
被告 鄭兆宏
上列被告因涉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113年度訴字第73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王榆富
法官柯以樂
法官鄭琬薇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鴻慈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094號
原告 黃玉青
被告 鄭兆宏
上列被告因涉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113年度訴字第73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王榆富
法官柯以樂
法官鄭琬薇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鴻慈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