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聲字第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53號聲請人 謝益宏 相對人 唐崇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依職權對相對人唐崇恩公示送達。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弘仁
法官徐沛然法官張亦忱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書記官黃明慧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聲字第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53號聲請人 謝益宏 相對人 唐崇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依職權對相對人唐崇恩公示送達。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弘仁
法官徐沛然法官張亦忱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書記官黃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