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115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115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1152號聲請人 周黃美惠 代理人 彭榆馨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39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6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7月25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趙雪瑛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7月25日
書記官廖素芳┌─────────────────────────────────────────┐│附表:101年度除字第115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2│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3│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4│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5│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6│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7│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8│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9│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10│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11│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012│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013│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014│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015│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016│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017│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94NE-00000000│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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