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32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32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在臺灣臺北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等因詐欺取財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6月1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蕭世昌
法官陳筱蓉法官蔡羽玄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玉芳中華民國9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