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308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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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上訴字第30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2年度上訴字第3089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信豪 0000000000000000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0號0樓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被告因病確診致未於本院113年3月5日言詞辯論期日到庭,尚有應行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11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蔡名曜
法官鄭永玉法官林宜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琬婷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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